男教师猥亵学生被调离任教后再犯案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近日,一则“男教师猥亵学生被调离任教后再犯案”的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网友纷纷质疑:第一次为什么不判刑?

湖北咸宁市中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在这起案件中,通山县某小学的一名教师邓某被发现曾在2014年因猥亵儿童行为被家长举报,但当时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学校调查后未做出任何处理,还将邓某调到另一所小学继续任教。这一轮失职处理,为邓某在2020年利用职务便利再度犯案埋下了祸根。

受此事影响,法院向该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对辖区教职员工从业限制查询、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教师资格证监督管理等职责指导落实到位,确保辖区内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是这件事引起大众争议的点是:为什么男教师第一次猥亵学生被发现后没有被判刑?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男老师猥亵学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取消教师资格或者解聘作出相对应的处理。而邓某只是换了个学校继续任教,并没有受到其他实质性惩罚。对邓某违法行为的纵容造为其二次犯案留下祸根,让其存有侥幸心理。

对这起案件中相关教育部门的失职也要严格追究责任,加强制度管理;也要加强对教职工从业资格的督查,加强师德教育,严禁道德有失者进入学校,对学生安全造成威胁。

责任编辑:许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