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下单1209袋方便面被诉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近日,一则关于网购退货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一男子恶意下单1209袋方便面,商家起诉至法院。

 

据相关消息报道,王某曾在某店铺下单购买无糖藕粉。收到货后觉得藕粉太甜,觉得其不符合食品标准,店铺存在虚假宣传,遂申请退款并投诉至当地市场监管局。

 

经调查,店铺售卖的藕粉符合国家标准,王某的退款申请被驳回,市场监管局也没对店铺作出任何处理。

 

因对处理结果不满,王某在三天内付款近两万元,在该网店内练下10单,共1209袋方便面、781包饼干、396瓶饮料和94罐燕麦片。在商家寄出或准备寄出时王某立即申请退款退货,并在退货理由中写道:职业骗子、满嘴脏话、坑蒙拐骗等侮辱性词汇,在收货地址中填写某某火星救援现场等匪夷所思的地址。

 

当时王某下单的时间接近双十一活动,因为其频繁下单退单,导致商家评分降低,失去参与双十一活动的资格,对商铺的信誉造成很大的影响,日销售额也大幅下降。

 

商家不堪其扰,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经济损失五万多元。王某则坚称买卖自由,自己只是在行使作为网购者的个人权利。

 

经法院审理,王某滥用民事权利构成侵权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同时《民法典》第132条也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据最新消息报道,通过法官的解释,王某认识到自己已构成侵权行为,当庭向网店店主赔礼道歉,赔偿1200元经济损失。双方最终和解,网店店主选择撤诉。

 

 

责任编辑:许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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