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谈应聘被要求买房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3月27日,浙江杭州,一求职者被公司要求买房。
周先生在某招聘软件上应聘一家投资、融资类型公司的销售岗位,该公司HR告知他,该岗位是无责底薪7千元还有提成的工作。员工跟公司双方需要做一个保障,员工需要签2年在职劳务合同,并且员工入职第一天公司给员工首付一套房子,首付在10万以内。


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房子可以在杭州,也可以在杭州周边,员工需要在入职前自己寻找一套合适的房屋。

周先生问道:“必须要首付一套房子吗?”该公司表示因为他们招的是骨干,不是普通员工,是要与公司一起发展壮大的,所以这是硬性要求,入职者必须在杭州本地、或周边有房。周先生称,没有房工资会垫资10万以内的首付款,但是垫付的钱也是贷款,他认为该公司不靠谱。
对此,有网友表示:员工还没入职就涉及金钱方面,该公司一定不靠谱,况且还是房子首付,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中途离职,剩余贷款该由谁来偿还?房子又该归谁?
也有网友大胆猜测:说不定是个贷款公司,公司垫付首付,直接办理该公司贷款,员工入职后扣工资偿还。
据报道,招聘平台已将该企业招聘信息下架。3月28日,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对此作出回应:暂未接到相关报告,并提示市民此类招聘要求,乃至所有需要交钱的招聘要求,肯定都不合规,求职者不要上当。
责任编辑: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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