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遭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近日,山东泰安一名女子在与丈夫离婚后,其婆婆向其索要10万元带孙费作为经济补偿,引起网友热议。

据了解,该女子与丈夫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其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常年在外地工作,其婆婆便代替她照顾孩子。而她与丈夫离婚后,其婆婆以自己已经60周岁并且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将该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10万元带孙费。

当代社会有许多老人为年轻夫妇带孩子,其中不乏有要求子女支付“代养费”的老人。但是此种要求是否合法却一直受到争议,有网友对此表示,自己的父母在本该享受老年生活时来帮助自己带娃,相当于是在上班,自己应该向父母支付“代养费”。也有网友认为,父母应该在自己工作忙碌时代为照顾孩子,缓解自己的压力,照顾孙辈是长辈义务。

宁阳县法院审理后判定,其婆婆要求该女子支付带孙费的诉讼请求不合理,尽管夫妻双方已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血脉相连,不应将长辈的纠葛加注在孩子身上,法院不予支持其婆婆的诉讼。

不少网友表示,自己的孩子由双方父母轮流照顾,并没有明确提出过带孙费,但他们逢年过节都会替父母买衣服或者礼物表示感谢。父母与子女间应当相互体谅,冷静处理问题。该女子的丈夫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婚姻存续期间常年在外,使得婆媳矛盾加深。

责任编辑:钱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