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妈抢上地铁致骨折起诉索赔22万,法院:责任自负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大家都知道地铁提示音响起的时候禁止上下车,地铁班次又比较多,赶着上下地铁的情况比较少。但最近江苏一位65岁的大妈在快速冲进即将关门的地铁时,不慎导致尾椎骨折,最后构成九级伤残。两次起诉地铁公司索赔22万元,法院判决其自担责任。

 

监控显示,当时地铁门两次试图关闭,但是被李女士随身携带的小拖车阻挡。一时情急之下,她用力拉拽自己的拖车,结果身体失去平衡而摔倒。李女士当场感觉腰部剧痛,在地上无法动弹。120急救人员随后赶来,检查判定李女士为腰椎骨折,需要送往医院进行下一步治疗。最后经医院鉴定,李女士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一共花费2.8万多元。

李女士认为,地铁公司没有及时关闭车门导致她受伤,于是将地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22万多元。

 

地铁公司称,当时关门提示声已经响起、警示灯也已经闪烁。李女士自己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并且不恰当拉拽拖车导致自己受伤。根据《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乘客应遵守有关规定和指示,在警示灯闪烁或广播提示后不得进出车厢或站台屏蔽门范围内。因此,李女士应当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警示灯闪烁或广播提示后进出车厢或站台屏蔽门范围内属于违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而李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车门即将关闭,仍快速冲进车间还不当拉扯夹住的拖车导致其摔倒伤残,显然也是对自己安全不负责的体现。

 

因此,法院驳回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要求,并判令其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李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许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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