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约定月薪2万1入职时变4千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3月15日,浙江杭州,陈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3月6日入职某传媒公司,但7天后,公司质疑自己工作态度较差,想要对自己降职调薪,自己拒绝后公司便将其辞退。

陈女士介绍到,自己入职前的offer中写明,试用期的薪资为21k,但是入职合同中写明的底薪只有4k,其他的按照双方约定的绩效发放。但是相关的绩效表格在HR手里,事后她向HR索要相关表格时,对方态度激动,推三阻四,不愿提供。

女子录下了与HR沟通时的视频,因为视频,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报了警。

陈女士称,目前公司按照7200元(绩效除外)的工资标准给自己发了1000多元,而自己的诉求是希望能够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赔偿,并且公司能够发文向自己道歉。

该传媒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非常不合理以及不道德的,若是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上述公司的相关行为是欺诈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求职者在沟通确认offer时,需要格外注意:须仔细确认包括薪资待遇、工作职责、福利福利等方面,确保自己全面了解公司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有任何疑问,可以主动向公司进行询问,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若对自己的offer不满意,可以与公司协商;确认一些细节问题:确认入职时间、试用期、培训计划等细节问题,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而言之,求职者在沟通offer时,应当全面了解公司的要求以及招聘条件,认真询问相关细节问题,完整地表达出自己的期望。这样才能充分保证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陈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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