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款百万被邮储银行员工取走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近日在吉林长春中院对女储户百万存款被邮政集团分公司员工支取一案作出判决。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据悉在2011年国庆节前后家住长春田女士去到当地邮储银行九台支行某营业厅办理存款业务,而当时接待田女士银行员工李某得知田女士要存百万巨款后便以“替自己完成任务”为由主动替田女士办理其相关业务。

双方在经过协商之后田女士将自己名下的百万巨款汇至李某的账户,几日后李某为田女士办理新储蓄账户并将百万存款转存到田女士账户中,事后李某将存折交给田女士。田女士拿到存折后便在柜台查询余额,存折内余额显示确实分文不差。一段时间之后当田女士再去银行支取现金使用时发现自己账户余额不对,在查询账户流水之后田女士发现出现问题。
原来田女士调出银行流水对照后发现,李某在帮助自己存完钱后,自己卡内百万存款就被分43笔被全部取出。田女士对此深感疑惑,因为银行存折由自己妥善保管,自己钱是怎么被取出。随后银行帮田女士查询自己账户支取记录,存款以银行卡形式取走。对此田女士表示:自己对于银行卡存在并不知情,且办理支取现金业务时签字并非本人,最终邮储员工李某被警方控制。

原来李某利用职务,在帮田女士办理储蓄账户时私自办理银行卡,事后李某将存折给田女士,而银行卡则留下用于支取田女士存款,截至案发李某先后拿取总共300多万。
一审时,法院认为邮政分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争议一体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申请办理。储蓄企业负有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她存款被他人冒取,一审法院认为邮政分公司应当承担返还存款责任。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邮政分公司在判决生效5天内偿还田女士存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该判决结果落地后,邮政分公司并不服判,故向长春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审理后指出,邮政分公司主张案涉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办理,同时提供当时办卡的相关影像资料。但田女士已开立存折,申领存折对应绿卡要本人亲自办理,别人无权代办。邮政分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所办,没有证据证明田女士实际收到案涉银行卡。故而长春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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