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四次强奸07年小姨子判刑十年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近日,一则名为“姐夫四次强奸07年小姨子判刑十年”帖子登上了热搜,引发激烈讨论。

 

据报道,在广东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姐夫周某利用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便利,于2020年4月的一天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的家中强行亲吻07年的小姨子徐某;于2021年7月底的一天及2021年8月上旬、中旬在顺德区某房内强奸徐某4次;于2021年8月13日左右,在顺德区某房的客厅中用手摸原告的胸部。

 

该事件后,徐某精神状态极差,害怕被别人知晓此事,辍学在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该事件中,周某因其行为被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有网友评论:当坏人成本真低、应该判重罪。

 

责任编辑:陆瑶

相关新闻

  • 暂无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