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诺捐1100万没兑现被母校起诉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据悉,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90后校友吴幽于110周年校庆时宣布将会向学校捐赠1100万元,然而在2023年1月,吴幽因并未实现该承诺,被母校告上法庭,被列为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成为了“老赖”。

对此有网友表示一直以为捐款新闻发布是在捐赠事实成立后,建议日后还是钱到位在搞仪式。

3月8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没能履行1100万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7月,于徐州就双方赠与合同纠纷进行首次开庭,法院判定被告吴幽于2022年10月20日前给付原告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0万元,余款9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吴幽于2023年1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0万余元,2月21日,吴幽被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近年来,社会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纷纷践行公益、奉献爱心,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帮扶活动。但也存在个人或组织在以捐款之名赚取公众赞誉后拒绝履行捐赠义务的现象,并且频频曝光于网络,公众对于“诈捐门”十分关注。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捐赠人只有在确实存在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才能免于履行捐赠义务,而且还需要履行特定程序,包括向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让民政部门及社会对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情况予以监管。

责任编辑:钱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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