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一男子猥亵并杀害同村11岁女孩,法院一审宣判死刑

社会资讯 来源:媒创新闻网

聚蓝媒创11月8日电 日前,广西全州33岁男子蒋某元在一个邻居家盗窃时被小女孩撞见,蒋某元害怕事情败露,强行将小女孩带走,在家中地窖内对女孩实施猥亵后将其杀害。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审判决书,蒋某元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警方在蒋某元家中查获两把两支鸟枪均能正常击发的鸟枪,均属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时,蒋某元试图以精神病为由免除死刑,但蒋某元为了不让被害女孩举报自己盗窃的行为,用双手掐压女孩颈部导致其窒息死亡,非法剥夺了女孩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仍被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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